2010年东北林业大学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④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测试登记表。 (四)报名费:参加测试的学生运动员须交纳报名费。 五、2010年东北林业大学体育特长生招收人数及录取条件: (一)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各项目的招收人数将根据我校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和考生测试成绩确定; (二)经学校专项测试合格的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要实行三级公示,即学校公示、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本省公示、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上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三)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经学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可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 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经考生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以录取,录取名额不超过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总数的30%。 (四)经本人申请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学校从文化课单考及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名单,经由学校报送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我校报教育部备案录取。其中,学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超过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总数的20%。 (五)录取:根据考生测试综合成绩和文化课考核成绩,按照上述条件择优录取。 六、其它 (一)、招生办咨询电话: 0451—82190346、82192213、82190904 (二)、体育部咨询电话: 0451—82190415 (三)、招生监察举报电话:0451—82190336 七、附则 本简章由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2月10日 分页:第[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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